現代人很重視情人節,每當情人節到來,必會送鮮花給情人或妻子。甚至情人遠在外地或外國也可以由花卉連鎖公司以電話或網路連絡,即可將鮮花送到情人手中,給情人一個驚喜。
我年青的時候是在一九六○年代初,那時候的臺灣並不流行情人節送花,甚至沒有聽過情人節這個節日。在那個年代,民生物資缺乏,人民生活並不富裕,所以送花是一種浪費、是一種奢侈,不如買水果和麵包實惠。所以我從來沒有送鮮花給情人或結婚之後的妻子,但卻有一次例外,因為這是一個奇遇。
有一年的情人節傍晚,我從舊金山的輪船公司下班,照例搭下午六點的火車,由舊金山回桑尼維爾(Sunnyvale)。我一上火車車廂,即靠窗子的位置坐下,並把公事包放在座椅底下。因為是下班時間,所以乘客不少。過了一會兒,上來了一位金髮碧眼的高大妙齡女郎,抱著很大一把超美麗的鮮花坐在我的左邊位子。她也把鮮花放在座椅底下,因為一排雙人座的位置沒有空間放置其他的東西。
火車啟動了,我在看書。因為冬天,火車裏頭有暖氣,而旁邊的她似乎很疲倦,隨著火車的震動,她也搖搖晃晃打起盹來。不到十分鐘,她竟然把整個上身往右斜躺在我的大腿上睡著了。坐在附近和經過的人,必然以為我們倆是一對「情人」。
我本想搖醒她,可是又想到如果現在搖醒她,會不會使她難堪而傷到她的自尊?又看到她睡得這麼沉,實在不忍心推醒她,我自己也只好裝成睡著狀。從舊金山到我住的桑尼維爾站約需一個鐘頭。火車啟動約四十分鐘後,隨車服務員開始廣播:「巴洛阿圖站到了。」她忽然驚醒,發覺睡在我的大腿上,似乎有些驚慌,況且車子也快要開動了,於是急忙衝向車門口,下車離去了。
等我到了桑尼維爾站,向座位底下探手取我的公事包時才發現,剛才那位小姐的鮮花遺留在座位底下了。我於是把花束也帶下車,走到火車站辦公室,準備把這束鮮花交給站務員以待招領,可是站務員已經下班了,辦公室也上鎖了。我於是想到這種鮮花隔了夜就凋萎了,不如帶回家吧!
同到家裡,一進門,立刻把這一束超美麗的鮮花放到妻子的手中,並說一聲「情人節快樂!」她當然非常驚訝,為什麼婚前幾年、婚後數十年從來沒有送過花,今天是不是太陽從西邊出來了?我於是把原由始末告訴了她,只是省略了那位金髮女郎上半身躺在我的大腿上半個小時的事情,以免我的妻子誤以為我存心想吃豆腐佔便宜,而破壞這個情人節的美好氣氛。
但是內人卻問我說:「拿別人的花來送我,這算是什麼名堂?」我回答她說:「這叫做『借花獻佛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