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何潮流都是由小到大,等漫延開來時,才會知道它的害處。當初想出給紅包的人,也許以為自己很聰敏,第一,他覺得這紅包裏的一點錢,還是在自己付得出的範圍內。第二,他覺得付出這點錢之後,收效或許會好一些,也更保險一些。第三,也有些人將派發紅包當成是很有面子的事,請人辦事情,不送上一個紅包,好像對不起人似的。其實,這都是大錯特錯的想法。
因為一旦紅包變成了一種潮流,便事事要紅包,沒紅包就不行了,拿紅包的人當如是天經地義,最後所付出的錢,是遠超你心中所願意或覺得還可以的程度。但到此時你不想給紅包你也得給了,因為紅包已成了流行文化,不給紅包就不能辦成事了。
像公務工程,是整個集團的作業操作,上下都用紅包來打通,送紅包就變成了投資。那投資後又往哪裡去找回報呢?當然有地方回報,所以地震時大家罵那些無良的建商用沙拉油罐混在建材中,但有沒有想過,建商不用沙拉油罐,又怎能省出錢來往四面八方去送紅包。
香港早年代的貪污,真是處處無所不在,廉政公署當年打出一個有名的反貪污廣告,很得民心。叫做「輪到你都唔到你,有你冇理」,那時候每到過年過節,那些低收入的工人就按門鈴來討打賞,像紅樓夢裡的支月例一樣,給少了就工作怠慢或給晚娘臉看,就像法國巴黎餐館內的侍應生一樣。那時的醫院,真的是沒錢不行,就是有錢也是要看那些大嬸心情,愈縱愈驕了嘛。
但自從有了廉政公署,政府帶頭慢慢把薪酬作合理調整,對警察、消防海關等職級,一方面提高入職資格,一方面大幅調整待遇,公共事業的低級員工也是一樣。當然也加強教育和檢控,不是一朝兩月便收效的,但廿年過去,到先父入院時,住的是政府醫院大房而不是私家病房,醫院各級人員也是個個忙得要命,但眼見是無論醫生護士清潔工人雜役,對每個病人和家屬,都是一視同仁的恰到好處。維持一定的禮貌,但絕無喝斥使氣,是 firm but understand。後來先母住門診部,醫生護士也是這樣專業,而盡改當年羅剎護士王,Amah 嬸的面貌。所以只要法例明朗,公平執行,同時建立有效的舉報渠道,和防止誣告機制,香港能,為什麼台灣、大陸不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