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五九年,大兒在台北出生,嗣我因工作關係調至基隆。多年後,大兒在基隆入幼稚園,再進入國小,各項成績皆優異。四年級時,他隨母轉入台北某明星小學,課業加重,頗感吃力,尤其速度要超越基隆國小數倍。但終能趕上水準,次年膺模範兒童,圓滿畢業,再考上建國中學。其祖父在高雄聞此消息,甚為欣慰,乃贈全新腳踏車乙輛,以茲獎賞。不料該新車置於公寓樓下僅數日即被竊,快樂心情重創,只好再買一輛舊車代步,直至畢業,從此不再買車。大學考上中原理工,適同學為某汽車代理之子,周末回家及返校,數同學共乘該同學私家車,方便而快速。畢業後負笈美國,先買舊車,南奔北馳,迨就業時,方始考慮購新車之問題。成家立業後,車子逐漸增多,如今一家四口擁有五輛車子,其中包含一部小型卡車。在美國,汽車幾乎不能缺少,否則雖不能謂寸步難行,但卻是十分不便。
小兒幼時亦在明星小學畢業,因個性關係考進了五專,學校地點在木柵。斯時,吾家已遷居台北。由台北去木柵的交通工具有四,即郊區公車、計程車、私家汽車及摩托車(因距離相當遠,騎腳踏車是不行了)。當時的情況是這樣:公車擁擠且不定時,計程車非學生所能負擔,私家車談不到,即是有也不能送他上學,結果小兒選擇了最後一種,摩托車,而且還是借的。我們全家基於安全考量,都很反對,但也無可奈何,一直爭執到他畢業為止。也許他認為在他那個年紀,機車仍是他的理想帶步工具。於是,在他服兵役期間省吃儉用,儲錢為買新車做準備。退役後,他未經我們完全同意就買了一輛較為安全的機車,那是一部白色的 Scooter,非常漂亮。可是好景不常,約使用一周後,在造訪女朋友那一刻,就在咖啡館門前,由於未上大鎖,瞬間即被偷竊。心愛的車子丟了,小兒心情大傷,但也無可奈何。從此,小兒告別機車生活,我們也放下一樁心事。一九九○年他結婚了,開始了汽車生活,夫妻共乘,平安度日。直至孫兒要讀幼稚園時,又發生了事故。斯時,為接送方便及配合學校時間,小兒另購新車,原小車交由媳婦使用。不料因所住大樓地下室,僅分配到一個停車位,媳婦之車在公共停車場被偷,從此石沉大海,不見下落。回憶這些年來,吾家丟過腳踏車、機車、汽車,真是令人傷感及遺憾之事。
台灣竊盜事件層出不窮,乃因社會紛亂,道德敗壞,罰則太輕。日前據報,有利用起重機械在鄰近偷竊停車場內之名車者,手法日趨精明,真可謂是防不勝防,禍從天降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