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號稱禮義之邦,在臺灣許多中小學校的禮堂中都高懸「禮義廉恥」四字大匾,「禮」字居首,作為學生遵守的校訓。古書中有《禮記》,為儒家的經典。上自皇帝為何祭天地,下至一般社會子民的行為規範,大家都要遵守。我們對禮非常重視,教人「非禮忽視,非禮勿聽,非禮勿言」,不合於禮法者一律避免。
在社會上一般民眾講究禮尚往來,有所謂來而不往非禮也。如遇重要節氣或親友的婚喪喜慶,彼此間都要送禮與還禮,送禮看似小事一樁,其實頗不簡單,其中含有極大學問。
記得早年台灣官場,在舊曆年節政府高官都要向立法委員送禮賀節。在新年假期內大家乘坐公家座車穿梭於街巷,馬不停蹄,內心感到苦不堪言。車上還攜帶公款所購禮物,向立委大人們逐一致送,立委們大都不在家中,或在家而不出見,囑門房代收。立委們收到禮物太多,也不得不轉送他人。
據說有一隻火腿,輾轉投送,最後又被送回原送人手中。此一官場陋習,現在仍在流行否,不得而知。
每年的耶誕節和新年大家都要寄送賀卡給親友,當時的高官們也不例外。這些高官們都由公家印卡,開列一張寄卡對象的名單,交給秘書人員照單寄發,自已既不經手,究竟寄給了那些人,實在搞不清楚,這種賀卡究竟含有多少情意,也就難說了。
過年過節的時候,給親友送禮是件頗費腦筋的事。在國外朋友間互相送禮,都送些小小的禮物,包裝雖很精美,所包的禮品大都不十分昂貴,所費不多,送者開銷不傷元氣,受者沒有什麼壓力。這事在國內卻非如此簡單,送禮要慎重考慮。送者要顧到自已的財力,也要考慮到受禮者的感受。若送得太重,不符合自已身份或雙方的親疏關係,會使受禮者認為你在眩耀自己的財富,或對他有所輕視,近乎施捨,或者使他以為你有求於他,居心不正。若送禮太輕,則會使對方感到雙方的情意十分淡薄,送這份禮,衹是不得不應付一下而已。
今天我們來到美國,大家都已是七、八十歲或更年長的老人,社會上的交際活動都已經很少了,大概對送禮一事不再感到什麼困擾。以寄送賀卡一事而論,因為接受我們賀卡的人一一凋零,逐年減少,每年凡寄去賀卡而都收到回卡的人若突然音訊斷絕,大概事情不妙,但也不必大驚小怪,多半是天人永隔了。我常認為我們老人若非虔誠的教徒,每年寄送賀卡實無多大意義,不過告知親友:「本人尚在世上」,僅此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