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殊的家庭
我們和大伯父、伯母一直生活在一起。1958 年大躍進運動中,公安系統放「衛星」(爭取出成績),查到大伯父在滿州國時期的長春員警廳當過緝毒警,因此被判刑十二年;父親在老家國統區縣裡當過半年巡警,被判刑十五年。之後,母親和伯母妯娌倆帶著三個孩子(十歲、七歲、三歲)共同居住生活。因伯父伯母沒有生育自己的子女,我大妹從小過繼給他們。伯母把大妹視如己出疼愛有加。當時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是每人每月七元。生活費來源靠伯母(當時三十七歲)在刷桶社工作(清洗舊汽油、煤油桶),每月收入二十四元;母親(當時三十二歲)在家裡給別人帶小孩子,每月收入十五元左右,兼做家務。我在北京的小舅每月寄八元錢,從二十二歲至三十歲,不間斷地按時寄了八年,到我初中畢業參加工作,去信說不要再寄為止。恩重如山!無以回報。
母親帶小孩子的口碑極好,名聲在外。我記得從 1958 年至 1973 年那些年裡,除了住宅拆建時停了一年多,母親陸續帶了十三個小孩子。其中一個叫高明的孩子寄宿在我家裡,因其父母在瀋陽市青年評劇團工作,下放到「五·七」幹校,他們一星期來看望一次孩子。
最初的歧視
發生在小學三年級上半學期。有一天課間休息時,大部分同學都去操場玩,我留在教室坐在椅背上前後搖晃,老師進來看到後說,你把椅子搖壞了是破壞公物,你也想要進監獄咋地。當時我十歲,年齡還小,懵懂地感到內心的刺痛,開始意識到與別人身份的不同,說話要處事得小心。到初中時屢次申請入團的失敗,加深了這種感受,更加小心翼翼。
初嚐迫害
我十五歲時初中二年級,我們去空壓機廠義務修築廠內馬路,用柳條筐挑石頭。週末開班總結會時,班主任郭恩玉點名批評我幹的不好,我不服氣舉手發言和老師爭辯,在爭辯中郭恩玉問我:「你自己覺得做的怎樣?」我委屈地回了一句:「我覺得已經做到安分守己了。」當時郭沒有反應過來,強令我坐下。到下個星期班會時,郭又舊事重提給我上綱上線說:「我問了語文老師(郭是數學老師),『安分守己』這句話是語文課本中林沖臨上梁山之前說的,林沖說這話是對當時朝廷的不滿,你現在說這話就是對現實社會的不滿。」
心中好委屈,當天晚上回家飯也沒吃,夜晚獨自一人去八路興華公園,公園裡人跡稀少,我圍著公園圍牆一圈一圈地轉,不知轉了多少圈。停下來看那黑漆漆的大樹,有一死了之的想法,但轉念一想,我為什麼要死?我就是不為自己,也要為母親和家庭活著。想通後,心裡從此有了一個信念:除了天災意外,自己再也不會有這種自我了斷的愚蠢想法。再難再委曲也要堅強地活下去。
多年後,有一次同學聚會,郭恩玉也來了。我問過他,他說還記得那件事,並說原準備要開我的批鬥會,後來問了其他同學說我幹的還不錯,這事就不了了之了。但我心裡始終有一個疑問,去義務勞動時老師並沒有跟著,那麼,是誰向老師說我幹的不好?就這事我問過郭恩玉,他說「當時我還是個孩子,不該那樣對待我。」並向我道歉,還說都過去這麼多年了就算了吧,是班幹部向他彙報的。我問他是誰?他吞吞吐吐不說,我一定要知道這人是誰。郭才勉強地說:「和你是一家子就別問了。」和我一家子那就是也姓李,我問是不是班長李樹清?郭沒有再作聲,沒有肯定,也沒否定。至此,真相大白:這就是有些人心中單純的大男孩;踩著別人向上爬的大男孩;畢業考試三科不及格,最後被保送的大男孩。當時的處境,我明明要好好表現,只能努力比別人幹的賣力,卻被小人暗算,心裡的委屈跟誰說!我還清楚的記得我站起來和老師爭辯時,我的同桌高玉媛用手暗拉我的衣擺讓我坐下,至今想起還有暖暖的感覺。
兒時的搖籃
天津是我的出生地,是我人生最初記憶的地方。我對天津有一種自然的親切感。1963 年至 1965 年連續三年放寒假時,是在天津度過的春節。最初姑媽來信讓我去天津過春節,是我初中一年級放寒假時的 1963 年。那時大饑荒剛剛好轉不久,瀋陽的細糧和副食品特別緊缺,每個月每人憑票證供應三兩油、半斤肉、四斤大米、三斤白麵,其餘都是粗糧玉米麵和高糧米。去天津沒有什麼好帶的,我把家裡養的兔子殺了兩隻,剝了皮掏出內臟收拾乾淨帶去天津。
天津是我父系親屬的居住地,有爺爺、姑母、大伯母、二伯父母、二爺等眾多親戚。姑母有四個兒子(一個表哥三個表弟)。二伯父有二子二女(堂哥堂姐、堂弟堂妹)。大伯母有一女兒比我大十五歲,我叫她大姐。我去時大姐的第三個兒子才一歲多,剛會說話,大伯母教他管我叫舅舅。大姐對我很好,帶我去百貨商店買球鞋,那是我的第一雙球鞋。還送我一套黃色釉瓷茶具,保存至今。
第一次去天津時,爺爺還健在,不過因年長身體已虛弱。爺爺住在姑媽家,姑媽家在二樓,廁所在一樓和二樓中間的緩步區。還記得我住在姑媽家時背著爺爺下樓梯到廁所,姑媽還誇我說,爺爺得我濟了。
姑媽家四兄弟對我都很好,我們相處得很融洽。他們老是逗我,學我的東北口頭語。記得春節前準備節日期間的麵食都是表哥和麵,姑媽家做的蓮子饃饃特好吃,又香又甜,用模子扣成蓮蓬狀還點著紅點。有時早晨,姑媽給我幾角錢去外面買果子和豆漿。我們家在瀋陽沒有什麼直系親屬,過年時比較冷清,在天津就熱鬧多了。大年初一,我跟著表哥表弟騎著自行車挨家去拜年,見面禮物都是姑媽給我準備的。我還記得去給二爺拜年時,那是第一次見面,二爺給我兩角壓歲錢,是兩張嶄新的 1960 版棗紅一角,我沒捨得花,夾在筆記本中,一直保存到至今天,現在已價值人民幣過萬。當我回瀋陽時,是表哥和兩個表弟三人,用自行車馱帶著大小七件的包裹送行,包裹裡除了姑媽買的豬肉、方糖、點心、掛麵,大部分是親戚送的掛麵和糕點。三兄弟一直送我進車廂,我擔心列車員查驗,把七件包裹分散放在各處的行李架上和座位底下,為拉近乎還幫列車員掃地。怕東西丟失,列車每到站停車,要盯緊東西,到車開了才能放鬆休息。到瀋陽時伯母到車站來接我。
第二年再去時,爺爺已去世。我不知道怎樣產生的觀念,平時在姑媽家住,每到春節除夕晚上必去二伯母處包餃子守歲。我還跟堂妹掰手腕玩,她輸了就用拳頭捶打我,我抓住她的手不放,直到她痛了求饒才鬆手。雖然只有二伯母和堂妹顯得有些冷清,還記得堂嫂在外屋給我打洗腳水時的溫心情景!長輩給我留下的印象:姑母的明慧,姑父的憨厚,伯父的風趣,伯母的淳樸。
我經常穿梭於瀋陽道和多倫道之間,那是姑母和大伯母、二伯母的住處。閒暇時二表弟帶我去水上公園和天主教堂的蟋蟀市場遊玩。大表哥晚上帶我去勸業場的天外天聽大鼓。
列車走走停停,原定十二小時的車程,本應該第二天上午到,結果走了一整天,第二天半夜才到北京站。出站後,我們到候車室找地方睡覺,等天亮再去一機部(我們工廠歸一機部管轄)。候車室裡到處都是睡覺的人,行走都得躲著躺在地上的人試探著走,實在不好找地方。我最後相中了大理石窗臺,下面的暖氣把窗臺烤得像北方的暖火炕,唯一擔心的是睡覺時翻落到下面,但也不怕,反正底下有人墊底。
第二天天亮後,我把人員招齊,列隊出發。因為一整天沒吃飯肚子很餓,在路上遇到賣大凍梨的,一人買了一個,邊走邊啃,戴著手套都感覺到冰手。出北京站走到長安街,左拐向西過天安門,沿著西長安街一直走到總工會,旁邊就是一機部。找到接待處遞上介紹信,接待的人說所有的房間都已住滿,暫時到俱樂部休息。但舞臺已被先到的上海人佔滿。我們只好在下面的觀眾席座椅上休息。在此發生了一個小插曲,上海人不喜歡麵食,吃午飯時把發給他們的饅頭來回扔打鬧玩。不喜歡吃可以不領,但不能這樣隨便浪費糧食。這種暴殄天物的行為激怒了我們,我們上舞臺制止時同他們發生了語言衝突。他們反唇相譏說我們多管閒事,我們忍不住要動手,他們才收斂安靜下來。當天晚上把我們安排到辦公樓走廊,每人發一個稻草墊子和一件軍大衣,又過了一天才進到辦公室屋裡。辦公室裡沒有床也是睡在地上,但在屋裡比走廊暖和多了。
我的舅舅在北京,我以前來過,對北京比較熟習,借機去看望二舅。我領著季晨等幾個要好的朋友去北大、清華看大字報,又領他們去北海公園、動物園遊玩,逛王府井商業街和軍事博物館。一天,我們在屋裡休息,突然有人喊著火了,我們朝著窗戶往外看,在長安街方向有黑煙升起。我們出屋向冒煙的地方跑去,才發現是地鐵工地失火,原先只看到馬路上蓋著席棚,不知道是什麼工程,席棚燒掉後才看到原來下面有鐵軌。
幾天後,一機部接待處向我們宣讀通告,說國務院要求停止串聯,一律返回單位。我們又拖了兩天才悻悻離京。後來一機部向廠裡發函讓我們補交糧票和錢款,這是後話。
住房的歧視
1968 年初,因我們家所居住樓房年久失修定為危房,上報拆除重建。一開始,當時的「高壓開關廠革命委員會後勤服務組」拿出的設計圖紙,是在原址、原面積、原住戶面積及戶數不變,全部套間並有戶內廁所。但在後來的施工中偷換了圖紙,變成了三種房型:單間、小套兩室、大套兩室,從二十戶變成二十八戶,取消了戶內廁所。等我們到施工現場發現真相時為時已晚。後勤服務組出面保證原住戶面積,只好如此。
沒想到,房子建好後公佈分配方案:(一)內外有別,本廠職工優先。(二)五口人以上給大套兩室。(三)四口人給小套兩室。(四)三口人以下給單間。(五)「黑五類」(地主、富農、反革命份子、壞份子、右派份子)家庭,本單位和無正規單位的一律遷到九路、齊賢街的「勞工房」(除了電什麼都沒有的簡易房),外單位的不論人口多少一律單間。(六)家庭人口數以拆遷時戶口人數為準。
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可想而知,一開始通知我們家搬去「勞工房」。我伯母去高壓開關廠找軍管代表,在百般哀求下,並說出自己親弟弟也是「支左」軍人,獲得軍代表的同情,我家五口人才給了單間,面積只有原先二十六平方米的一半十二點七平米。大套兩室幾乎都分給了高壓廠本單位「根紅苗正」(出身貧下中農)的職工,單間分給了家庭有政治「污點」的外戶。
背負重擔
1968 年底,大妹妹知青下鄉,因家庭政治背景在農村受欺負。大伯母為照顧女兒,義無反顧地拋棄了城市的工作;在回遷後的 1969 年 3 月,申請下鄉到女兒處落戶。為了求得安穩,不久大妹與當地青年結婚。結婚時,我要好的初中同學韓家志、潘靖宇、那寶庫三人趕去農村祝賀。
大伯母走後,大伯父保外就醫失去了投靠落戶主體,派出所讓其返回監獄,除非另有直系親屬被投靠人擔保。伯母走後,我成為戶口名簿上的戶主,我和伯父去興工派出所辦理擔保手續。進入派出所後,伯父按照獄中的規矩,雙手下垂身體兩側站立在外屋,我進到裡屋說明來意。當時派出所已軍管,軍管代表查閱檔案後同情地說:「小夥子,家裡兩個歷史反革命,你身上的擔子可不輕呀!你要慎重考慮考慮。」我表示已經考慮好了,在擔保書上簽字並按下手印。此後,派出所和公社民兵經常三更半夜來家裡查夜,問一些不痛不癢的問題,不堪其擾。過了一年,大妹妹下鄉的地方經疏通,同意伯父遷去落戶。伯父晚年病重時因沒有醫保,為免給家人增加經濟負擔堅持不去醫院,不吃不喝硬挺了一個多星期撒手西去,享年八十七歲。
伯母晚年癱瘓在床多年,大妹妹盡心竭力地伺候,已回報伯母的愛。這也是為什麼我把爭取來的房子最後給了大妹妹。除了她當時的困境,還有,總覺得母親對大妹妹有所虧欠,算是替母親做一點補償吧!也許我的感覺有所誤解,也可能母親擔心伯母嫉妒故意而為之。
政治歧視
1969 年,當時的社會形勢是為了抵禦和防犯蘇聯,開始大挖防空洞,各工廠都分配有任務,備戰備荒全民皆兵。工廠的工人分為基幹民兵和普通民兵。根紅苗正家庭出身好的可加入基幹民兵,每月有參加實彈射擊演練的機會,而所謂普通民兵沒有任何拿槍的機會。
極左思潮的猖獗。文化大革命中,廠裡辦了一個「可教育好子女學習班」,就是把家庭出身不好的子女集中在廠俱樂部參加學習班。白天照常工作,晚上參加學習班,並威脅說學不好的不能畢業回家。我們吃住在俱樂部長椅上,像對待勞改犯一樣。
同命相憐的鄰居
我家前面平房鄰居任希平的父親是高壓開關廠職工。在「文革」運動的 1968 年,因家庭出身問題被迫害,因不堪被辱,在工廠的廁所裡上吊自殺。他一人脫離了苦海,卻使全家陷入慘境。受此事影響,他母親受到刺激精神顯得不太正常。在 1969 年,孤兒寡母一家三口被強迫趕到農村,他爺爺以死相逼說啥也不走,從套間房調到單間房和我們家門窗相對。
沒出事之前,他爺爺每天在後院打拳練棍,身體很硬朗。自從兒子死後再沒看見他練過,尤其是兒媳和兩個小孫子被趕去農村後。可想而知,當時他爺爺孤獨一人的淒慘心境,身體每況愈下。有一天,我剛下班,他爺爺來找我,讓我看看他眼睛怎麼有些看不清東西。我仔細一看,眼睛瞳孔部位矇上了一層白膜,是急火攻心造成的火矇。我問他晚飯吃了沒有?他回說還沒有吃。我問他想吃什麼?他說想吃餃子。我說你等著,我去給你買。我騎車到鐵西電影院對面的興順飯店買了半斤水餃。
我想這老爺子孤身一人,長久也不是事,我給他在長春第一汽車廠的大孫子任希平去信,說了他爺爺的現狀。過了些天,來人把他爺爺接到在吉林省蛟河農村的大孫女處,聽說時間不長,就去世了。
「文革」落實政策後,都是任家最小的兒子任希賢出頭來瀋陽找廠裡協調,因在瀋陽沒有落腳之處,每次來都借宿在我家。
文革批鬥
進入 1970 年,全國掀起了抓「5.16」份子的運動。我們工廠首先把矛頭指向了「8.31」群眾組織的常委李世功。他是該群眾組織與總部的聯絡員,他在技術科工作。聽專政隊的人說,星期日去他家裡抓人時,他不在家,鄰居說去市場買菜,於是在市場當街,五花大綁押上汽車,汽車進入廠門後,他被綁著從車上被踹到地下。
第二天在辦公樓會議室召開了批鬥會,並通知我到會。進入會議室後,我坐在最後面,專政隊員把李世功押入會場,站在前面,脖子上掛著一塊紙牌寫著「5.16 份子李世功」,並打了一個紅叉。批鬥會開始後,專政隊讓他自己承認是「5.16」份子,他拒絕承認並說不知道什麼是「5.16」,也沒聽說過。這時專政隊的打手用機器上三角帶做的皮鞭抽向李的後背,幾下後,白襯衣出現了紅色的血印。李還是堅持不承認,這時同派組織的張厚坤衝上去奪過皮鞭,掀起襯衣狠狠地抽下去,一下、兩下、三下……,只見李額頭冒出汗珠,疼的臉上肌肉搐動,雙腿跪倒在地昏死過去,我不忍再看下去,藉口上廁所溜走。第二天,車間連隊(文革 1969 年後,工廠為戰備需要按軍隊編制,廠為團,車間為連,班組為排)張指導員(相當於之前的黨支部書記)找我談話,問我為什麼在批鬥會上不發言檢舉揭發。我說,李是技術科的我是車間的,在群眾組織內他是對外聯絡的,我是三人宣傳組搞小報的(我負責寫稿,其他兩人一個刻臘版、一個油印);在日常工作和組織活動中,並無個人接觸,所以並不瞭解他,因此對他的事也沒什麼可說的。最後查無實據不了了之。但我與張厚坤此人從此再無往來。文革後,撥亂反正追查「三種人」時,張厚坤到李世功家痛哭流涕請求原諒,李不念前仇原諒了他。
妹妹下鄉之事
1972 年,小妹妹初中畢業,學校把她畢業下鄉的去向定為省內最貧困地區——法庫:一天的工資四分錢左右。當時我做為家長去學校找老師談下鄉的事,我提出的觀點是:知青下鄉是黨的號召大勢所趨,我們理應服從。但從我們家的具體情況(我們一家三口就我三十八元九角的收入),能否把妹妹分配到近郊蔬菜社;即離家近方便照顧,又有收入又可自食其力。老師的回答很堅決:照顧到近郊蔬菜社的都是幹部子女,像我家這種政治背景的只能去法庫。談的結果不歡而散。
回家後和母親商量,為避免學校的騷擾,決定讓妹妹遠避天津的姑母處。學校下鄉辦人員三天兩頭到家裡說服動員工作,我怕他們強行把妹妹戶口遷走註銷,把戶口本拿到廠裡藏了起來。學校來家騷擾了半年多,才把妹妹的檔案轉到公社(現在的街道辦),公社來動員了幾次,慢慢地也無聲無息了。到了一年頭上,我看風頭已過才托朋友王茂敬大哥找到公社的主任朋友,把妹妹安排到雲峰飯店,我急忙去信,把妹妹從天津叫回來報到上班。
天安門事件
1976 年 4 月 5 日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群眾運動,當時被定性為反革命行動。我因在閒談中說了真實的情況被小人告密,黨支部書記在全車間大會上通報此事,追查謠言,讓我停職三天寫書面檢查。並威脅說檢查不深刻過不了關,就移送公安局處理。我寫了三份檢查書,總算過關。後來局勢發生變化,此次運動被平反,也就不了了之。